2016年青岛莱西市人民检察院考选检察辅助人员15人公告(2)
(四)总成绩核算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基本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名)排列名次,考试总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于2016年6月24日一并在“莱西市劳动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考选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青岛融信劳务中介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视情况续签。
六、待遇
录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暂定为每月应发工资1550元,由青岛融信劳务中介公司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发放时一并代扣,工资实发数额由用工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确定并发放。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录过程中报考人员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考录资格;考录后发现报考人员隐瞒病史或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以及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用单位报到上班并服从工作分配,逾期未报到或不服从分配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五)莱西市劳动保障网网址:http://rsj.laixi.gov.cn,报考咨询电话:83012925。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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