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事业单位驻马店市正阳县教师招聘公告(225人)(3)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流程和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如出现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根据考察公示结果,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乡镇小学各岗位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学校(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现象的,用抽签的方法从小号到大号选择)。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一般不低于3年。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县人社局、教体局负责解释。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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