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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一师阿拉尔市事业单位招聘161名工作人员公告(2)

A+ A- 2016-06-24 11:44  |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田志英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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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均为汉语试卷。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相关政策

  每个职位招考计划人数与职位的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报考者,建议报考者申请其他岗位,仍不足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艰苦行业、急需紧缺专业等特殊岗位(文工团、塔水处工勤岗位)不受比例限制规定。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师市人社局统一确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艰苦行业、急需紧缺专业等特殊岗位(文工团、塔水处工勤岗位)不设最低分数线,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进入面试。

  3.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需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

  上午:《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2:30-14:00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

  2016年7月19日面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6.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到一师阿拉尔市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师市人社局负责,面试对象的确定:按拟录用人员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急需紧缺岗位和基层一线岗位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2. 注意事项

  考生在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费用40元。

  3. 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50%计算出总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文工团招聘岗位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师市人社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统一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考号、姓名、性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政审结果、招聘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监督人及监督电话情况等。

  (八)聘用及纳编

  公示无异议,经师市人社局审批,被确定录用的人员,办理纳编手续,试用期一年。由用人单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监督与回避

  师市纪委对招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凡参加此次考试录用的考生,必须在报考工作单位工作满五年,五年之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调出师市。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中国阿拉尔网(www.ale.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师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97—4675162。

  监督电话: 0997—4675176

  第一师阿拉尔市人社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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