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鹤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公告(91人)(3)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组织填写《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表格,连同拟聘用人员的档案、毕业证书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hahb.l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所有招考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92—3316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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