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地质局招聘133人公告(3)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应聘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持有关证件资料到招聘单位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1)面试通知;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非应届毕业生户籍所在地计生证明;
(5)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所用照片一致)。
2.面试
面试由广东省地质局统一组织实施。
非地质类专业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地质类专业岗位经网上报名后,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地质类专业岗位面试侧重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地质专业类知识的考试内容占60%以上。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地质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地质类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广东省地质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