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惠东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0人公告(2)
(二)笔试
体能测试达标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基本文化知识、时政等方面内容,笔试分为100分,通过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阶段,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四)体检和政审
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前100名为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如有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或入围人员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依综合成绩高低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录取。若职位录取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录取人员。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五、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绩工资500元,全年奖金4000元,由县公安局负责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险并提供执勤服装。
六、培训和管理使用
聘用人员经统一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东县公安局协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县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对于在试用期间不服从管理和不胜任工作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人员将解除聘用关系,如出现劳动争议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规定处理。
惠东县公安局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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