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新乡市牧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4人)(3)
五、相关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公告由2016年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2、2016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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