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事业单位泸州市古蔺县教育局聘155名教师公告(2)
(三)考察
1.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请于2016年8月12日前,携带《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及个人(学籍)档案到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接受考察。
2.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本人基本情况;(2)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奖惩情况、工作、学习等情况);(3)本人遵纪守法情况;(4)本人是否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聘用条件;(5)本人承诺: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虚假或隐瞒,本人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古蔺县教育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古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所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其中报考乡镇学校的须在乡镇服务8周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古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7211814
报名咨询电话:0830-7204706
监督电话:0830-7205280
1.《古蔺县2016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地域性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及音体美教师岗位要求表》
2.《古蔺县2016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地域性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古蔺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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