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事业单位招聘71人考试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队伍整体素质,经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2016年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事业单位招聘71人考试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对承德县事业单位71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其中:乡镇49个、县直6个,县一中16个)。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承德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根据对外公布的《承德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要求确定。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配偶为承德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但需出具相关婚姻情况证明。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2016年7月19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不含户口在集体户管理人员)。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服务期满后方可报考(截止到2016年7月19日)。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携带本人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7月19日至1998年7月19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全日制普通类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5、未满服务期限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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