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哈巴河县招聘7名使用事业编制公告
2016年新疆哈巴河县招聘7名使用事业编制公告已经公布,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哈巴河县招聘7名使用事业编制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定不移”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重大部署。经自治区党委同意,今年继续从阿勒泰地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7名使用事业编制,各乡镇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对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优秀大学生村官,符合条件的,单独推荐,不设定名额,符合条件的应推尽推,招聘使用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等会议精神,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政治标准,严格依法办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在当地编制限额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招聘工作,把政治上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出来,充分调动广大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工作积极性,为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奠定坚实基础。
二、人选条件
1. 政治坚强,坚持“五个认同”,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 品行端正,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敢抓敢管,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7日),任期内集体或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须任职1年以上。
4. 在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增进民族团结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中央机关和国家部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表彰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学历和年龄条件。
5. 推荐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所在村“星级化”创建评定在7星级及以上的。
6、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3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 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任务未完成或完成后又反弹的。
3. 近亲属和近姻亲关系中有宗教极端思想或行为表现,或参与暴恐案件、“三非”活动的。
4. 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行为,或参与、策划、煽动群众聚众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5.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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