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东方市医务人员及幼儿园教师招聘28人公告(2)
(4)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东方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现场报名,并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交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或《2016年东方市公开招聘幼儿园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故意隐瞒者,后果自负。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5)2016届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者可报名,报名时可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入围聘用后需提供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应资格证书。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其他要求:根据规定,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职数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职位的考生可以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下,根据自身情况,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按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作出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的人员;
(5)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弄虚作假的。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占总分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制为100分。教师岗位考试内容范围为公共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医务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占总分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各招聘岗位职数1:3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个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面试人选。因考生自主放弃面试产生的空缺,从相应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医务人员面试增加医技操作内容。面试考官为7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此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从相应岗位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员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所占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并结合卫生部、教育部令76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标准来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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