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考录用公务员面试的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7年度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的公告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7年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届时确有原因放弃面试者,需提前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经本人签名,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面试于2017年2月23日、24日进行,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开始时间 | 面试职位 |
2月23日9:00 | 法制司综合处主任科员;食品安全监管一司监管三处、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化学药品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
2月23日13:30 | 食品安全监管二司综合处、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特殊药品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化妆品监管处、规划财务司规划财务管理岗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
2月24日9:00 | 科技和标准司科技处、离退休干部局组织宣传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
2月24日13:30 | 办公厅秘书一处、办公厅督查处、新闻宣传司新闻宣传业务岗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
(三)面试报到地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机关3楼会议室(路线图见附件2)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有关事项
(一)现场资格复审
我局将对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与准考证照片一致);英语等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限报考科技标准司科技处的考生);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认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考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粘贴与准考证一致的1寸免冠彩色照片,须注明培养方式);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注:相关表格可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下载,已邮寄材料原件的不用重复提供。
(二)确认收到面试公告
请各位考生在看到公告后,务必于2月11日前,以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标题发送电子邮件至rssgbc@cfda.gov.cn进行确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面试报到后,考生所有的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封存,统一管理。
2.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31569 传 真:010-88373076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干部处(100053)。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人事司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