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科协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7年中国科协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3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电话。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bc@cast.org.cn ,并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联系电话010-68526151。
2.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中国科协面试xx职位”,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联系电话、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单位及职务)。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说明。
3.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2月13日17时前传真至010-68526151。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面试考生于2017年2月13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寄至我单位组织人事部干部处接受资格复审,以其他方式送达的不予接收。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者工作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报名登记表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站下载。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职位资格证书、英文期刊、项目管理经历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学校放假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
2.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3.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5.“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 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干部处,邮编:100863,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材料不予退还,请做好备份。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请携带资格审查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届时请考生备齐相关材料。报考学会学术部期刊出版处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职位的考生请在2月22日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
(一)报到地点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接待室。
中国科协乘车路线:乘坐地铁1号线木樨地A1出口向西300米即到。公交可乘坐特6路/特18路/1路等到木樨地西/木樨地北。
(二)专业科目考试
时间:2017年2月22日9:00—11:00
地点:中国科协
请报考学会学术部期刊出版处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职位考生2月22日上午8:30前到达报到地点,由工作人员引导参加考试。如考生迟到,取消专业考试资格,专业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三)面试
时间:2017年2月23日全天
地点:中国科协
请全体考生于2月23日上午8:10前到达报到地点,由工作人员引导参加考试,截止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4日进行,2月23日晚上我们将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未接到通知的考生可在参加面试的次日下午上网查询面试成绩。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须空腹),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中国科协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考生按我单位面试公告的时间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2.面试期间请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参加面试,进入候考室后请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设置静音或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后领回。面试现场提供文具和饮用水等。
3.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 010-68526151(电话、传真)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