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长海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2)
④《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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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同一岗位原则上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原则上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本次自主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同时进行的方式进行操作。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居民身份证》、本人手写签名的书面承诺书(如果未按期毕业,取消聘用资格)、《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长海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上午8:00,下午13︰30。面试为每人10分钟。
3、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考试成绩核定后,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5、面试要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期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面试开始前30分钟开始入场,面试开始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
6、成绩查询: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18日登陆长海县政府网、沈阳医学院官网查看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是依据面试成绩,对面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予以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长海县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长海县政府网和沈阳医学院就业指导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服务期限
通过自主招聘方式招聘到长海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不得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调离。
三、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
长海县卫生计生局 0411-39370063
长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0411-89885155
监督举报电话: 0411-89882567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