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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台州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166人)

2020-01-15 10:49  |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新兴的滨海城市——浙江台州。

  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670余亩、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08万册、电子图书138万册、中外文期刊1620余种,办学条件良好,校园风光优美。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教授11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5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占41.6%,现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省部级以上人才10余人,70多人拥有省151人才等省级人才称号,90多人受聘担任国内名校的研究生导师。

  学校下设12个二级学院,直属三甲附属医院1家,拥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1个、省级一流学科4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各1个;设立50个本科专业,工科专业接近50%,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省级特色(优势、重点)专业,1个专业通过国家认证,获批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立了浙江“千人计划”台州生物医化产业研究院、浙江(台州)小微金融研究院等18个产学研平台。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300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北京林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国内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美国、英国、德国等10多个国家的近40所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和招聘条件详见《台州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学科带头人一般要求在50周岁以下,学术带头人和正高职称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或博士要求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要求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资讯中心” 栏目)。

  3.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人才引进”栏目)。

  我校还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为发布其它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计划一2020年全年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

  招聘计划二将增加笔试测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计划数,报名截止至2020年4月15日。

  1.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台州学院人事处提交应聘材料,应聘电子邮件主题要写明岗位名称(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或教学科研骨干)和学科研究方向。

  2.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立项、结题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情况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3.人事处会同各二级学院(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应聘者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者,告之考试具体安排,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学校将在报名结束后在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考试

  招聘计划一考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同时对应聘者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应聘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岗位的,面试一般采用学术报告形式。应聘其他教学科研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形式。

  招聘计划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资料或书籍)。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在网站公示笔试名单、成绩及面试名单、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相关待遇。具体见《台州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见附件2)。

  五、相关说明

  1.应聘者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和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与咨询

  ㈠监督

  台州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8665794;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76-88511060。

  ㈡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学院人事处(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363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 rsc@tzc.edu.cn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本公告由浙江省台州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台州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附件2:台州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台州学院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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