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考国家卫生健康委面试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1月21日10: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标题注明“XX确认参加XX职位面试”,附件为资格复审材料。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邮件中注明。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1月21日10:00前传真或发送扫描件至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面试确认时,请同时发送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2. 报名登记表(含电子版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同时发送word格式文件)、白底证件照电子版。
3.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等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说明,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清单。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含)以上、近两年连续从事财务工作等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5. 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4),需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4)。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见附件5),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委机关
面试时间:2月13日至14日,上午、下午分别于当日9:00、13:30开始(见附件6),考生分别于当日8:00、12:30前到达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国家卫生健康委西直门办公区2号楼2层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或4号线西直门站D口出站,向南直行50米,右转西行100米。
(二)药具管理中心
面试时间:2月17日13:30开始,考生于当日12:00前到达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国家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中心3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
乘车路线:(1)公交车(86路;87路;94路;特19路)皂君东里站下车,沿皂君庙东路前行300米;(2)地铁13号线大钟寺站A口出站,穿行大钟寺中坤广场和华杰大厦后向南至皂君庙东路,向西行100米。
规定时间内未到达考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须将电子通信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五、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国际司职位(200110007001)的考生,在面试当天上午进场、全天封闭,同时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考察考生在卫生健康领域的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形式为笔试和口试,总分100分。笔试统一进行,包括中译英、英译中;口试逐一进行,包括中译英、英译中、回答英语提问。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不含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含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七、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于2月17日(机关职位)、18日(药具管理中心职位)进行。
八、纪律要求
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违反规定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机关010-68792190、68791382(传真),ganbuchu@yeah.net;药具管理中心010-62125348、62111865(传真),zyx0127@163.com。
附件: 1. 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