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省南昌县市监局打击传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29人公告
2020年江西省南昌县市监局打击传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29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6日至7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有效打击传销活动,彻底铲除“传销”毒瘤,促进我县打传形势好转。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公开补充招聘一批打传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打传编外工作人员29人。其中男性15人,岗位为武阳打传教育基地岗;女性14人,岗位为基层分局岗(共11个基层分局,录取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分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打传工作。
(二)年龄要求:男性18-45周岁,女性18-35周岁。年龄计算方式:18周岁以上指2002年1月19日(含)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月19日(含)之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5年1月19日(含)之后出生。
(三)男性净身高1.60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55米及以上。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不限,限南昌县户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机制。无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解聘或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我县公安、交管部门录用的编外协管人员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7.其它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6日—2月7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或新版社保卡)、毕业证(或退伍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随同《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附件并填写完整)纸质版1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初审;
②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2张;
③报名时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考试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待报名结束后于考试前另行公布。考试方式为体能测试(50%)+面试(50%),体能测试的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按照考试总分数排名依次录取,且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1.根据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的依次按先学历高低、后毕业时间先后、再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因工作需要,体检缺项者不予延长体检期,并视为自动放弃;未到场体检人员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结论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6.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7.体检、政审由南昌县市监局、南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考核期1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劳动监察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每月2750元(含岗位、绩效工资等)+工龄工资50元(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为止)。
(二)绩效工资总额在不超过限额(基础数乘以单位总人数)的前提下,按日常考核在绩效工资的基础数上下浮动。
(三)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人事考试”、“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信息→公告公示”网站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岗位咨询电话:县市监局85710206。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