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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人员2人公告

2020-03-05 15:58  |  南宁人社局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广西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人员2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截止时间至发布之日后30天。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南宁市人民政府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南宁市辖区及铁路分中心分管范围内共设置了17个业务网点。因工作需要,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

  工作岗位1: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点为南宁市区。

  工作岗位2: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桂林管理部专管员1名,工作地点为桂林市北辰路43号华城商贸城1栋金桂阁4楼。

  二、报名条件与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性格开朗、为人诚实,行为文明;

  (2)身心健康,各项体检指标符合国家用工要求;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计算机类、财会类、法律类专业;

  (5)年龄35岁以下,男女性别不限。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有意向者请把个人简历投送至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教育科,邮寄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310室,邮编:530022,电子邮箱:gjjrjk2011@163.com

  报名截止日期为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后30天

  (二)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参加面试。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证件,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待遇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我单位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工资待遇按照南宁市有关外聘人员的文件规定执行。食宿需自理。

  被聘用人员要自行与原单位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应聘者负责。

  咨询电话:0771-5874865。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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