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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省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2020-03-27 17:25  |  第七人民医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依据《沈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12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 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能很好的胜任医院临床医疗或科研、教学工作。

  (二)高层次人才:在国内外高等院校毕业,全日制博士及以上学历。

  (三)有年龄要求岗位时间为1975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可以报考。具体学术及专业方面的要求,详见《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及短缺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已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具有事业单位身份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2、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及工作步骤

  (一)招聘采取我院自行考核方式,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自愿电话报名,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

  (二)疫情期间采取网上面试,通过后体检,考察,公示,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考生报名到招聘结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号

  码畅通,以便招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确保真实,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起;报名电话:23877670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医师岗位要求有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七年制不要求),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生可以先报名,但需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等合格证明材料及学历等相关证件,如果无法及时提供则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需提交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证明、工作业绩、成果、毕业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沈阳人才引进各项政策。

  (二)按照沈阳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享受在编人员的一切福利待遇。

  附件: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及短缺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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