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编内招聘3人公告
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编内招聘3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4月15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是浙江省政府确定的5所重点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之一,为浙江省林业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县处级。主要承担我省林业应用技术和基础理论研究、科技成果推广转让的重要职能,是我省林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单位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3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下表。
岗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上限 | 学历/学位 | 专业/学科方向 | 其他条件及备注 |
竹类研究 | 1 | 3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木材科学与技术或木基复合材料科学与工程 | |
湿地研究 | 1 | 3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生态学或植物学 | 湿地植物方向优先 |
经济林研究 | 1 | 3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森林培育、果树学或林木遗传育种 |
(二)招聘条件
凡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我院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聘人员的年龄上限为35周岁,即凡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年龄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11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394886314@qq.com,附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电子扫描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由我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我院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之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并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二)考试
考试采用学术成果计分加面试计分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学术成果和面试成绩各占50分。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和浙江林业网公布。
1、学术成果计分:学术成果包括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完成的科研项目等质量、数量,由院考核小组根据招聘人员学术成果评分细则进行量化打分。
2、面试:答辩式面试。由院考核小组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性,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学术成果加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35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学术成果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http://www.zjforestry.ac.cn,通知公告);
2、浙江林业网(http://www.zjly.gov.cn,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网站和浙江林业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877225 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
0571-87399138 省林业局直属机关纪委
0571-87399098 省林业局人事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798203(卢老师)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