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金华市磐安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5人)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健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根据《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就2020年我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卫技人员95名(详见招聘计划)。县妇保计生中心和县疾控中心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他为县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户籍:面向全省招聘,其中基层护理岗位面向本县;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卫生、医学影像等紧缺专业的户籍放宽到全国。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岗位属紧缺专业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紧缺专业按(磐卫〔2019〕43号)文件规定:即指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眼视光学)、五官科学、精神卫生等8个专业。
4.2017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要求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6.限考条件:在本县卫健事业单位辞职、解聘、历年报考放弃录用等未满五年的人员、定向委托培养人员不得报考。
7.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8.须回避的,按《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19〕51号)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5日17:00时。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者将本人签名的报名表电子版、2寸电子照片和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邮箱:parmyyrsk@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单位+职位。网上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收到邮件时间超过报名时限的,报名无效。所有材料要求清晰、完整。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核。
(1)报名表按照原格式要求,不超过1页,电子稿填好打印后,本人签名再扫描或拍照发送。
(2)2寸电子照片以考生姓名命名,要求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证件照、JPG格式、蓝底、400×600像素(宽*高),头像大小参照身份证或护照要求,不得使用生活照、手机自拍像,不得使用照片翻拍(扫描),文件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
(3)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岗位调剂: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名额1.5倍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与个别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之间,经县卫生健康局、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进行适当调剂。
4.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领取准考证:第一次是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截止3日后告知;第二次在领取准考证当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原件进行现场再次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总分120分,分县属卷(A卷)和基层卷(B卷)。
(1)临床、精神卫生、医学影像、麻醉等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内科学、外科学、诊断学等专业知识。
(2)护理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基础护理学知识。
(3)中医、康复岗位: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基础知识、中医和中西医学临床知识。
(4)口腔、药学、中药学、公共卫生、预防、技术类等岗位:医学综合卷。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考生须同时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最低分数线要求:以同类试卷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最低分数线(保留两位小数),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入围面试。
(四)面试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招聘10人以上的,按1:1.5,招聘8-9人的,按招聘10人计算面试人数)。最后一名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截止前,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6:4计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岗位在3个及以上的按1:1.5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考察环节中若有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该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考察。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公示后按规定程序聘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一律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人员要求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服务5年以上(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无执业资格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之前放弃聘用的,在该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聘用审批之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有关情况(资格审查办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11330783K15043025N/xxgkml/bmxxgk/11330727350242958L/06/index.html)或“健康磐安公众号”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按政策给予学费补偿。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三)本公告由磐安县卫生健康局、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负责解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提出。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检组的监督。
(五)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人民医院: 邱科长 0579-84651143
中 医 分院: 胡科长 0579-84658813
基 层 分院: 邱科长 0579-84651143
妇保计生中心:李主任 0579-84652283
疾 控 中心: 刘主任 0579-8466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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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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