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甘肃平凉静宁县补招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20人)
为进一步加强静宁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办发〔2018〕50号)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甘肃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致》(甘公发〔2017〕40号)精神,于2019年招录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由于个人原因,部分人员辞职,现就补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根据招录实际情况确定。 (因岗位需求,本次招聘均为男性)。
(二)用工性质:用工性质为聘用合同制(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社保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与用工单位签订上岗协议。
(三)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救援部门及指挥员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与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静宁户籍或静宁生源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退役军人优先;
5.年龄24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大专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6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本科毕业生可放宽至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裸眼视力在4.5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身高不低于170CM。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涉嫌“黑恶势力”被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立案调查;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报名初审、政治审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人选确定”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7日
2.报名地点:静宁县静宁工业园区次二环路欣叶大厦4号楼(欣叶酒店隔壁致森劳务)
3.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填写附件1:《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填写附件2:《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招聘政府静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并前往相应机构审查盖章;
(3)填写附件3:《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
上述表册一式三份,在招聘公告中自行下载打印,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完整。
(4)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5)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份(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高中学历者携带毕业证现场验证;
(6)退役证及其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5张、白底4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4.实地初审
实地初审:即BMI指数测试(严重偏瘦、肥胖视为不合格),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后期环节。
报考人员成功报名后需扫描工作人员提供的微信群二维码进入“招聘静宁县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群”,后期所有考试的时间、地点均会在群里以公告形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与考试者,视为放弃。
5.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用工单位将根据设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测试考核
本次招聘将通过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三项进行考核,由静宁县应急管理局、静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均实行百分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试,按照成绩择优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环节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以上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应招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招聘静宁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微信群”通知。
1.体能测试:原地跳高、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500米跑,测试考核按100分计算成绩,1500米跑占比35%,10米*4往返跑占比15%,其余2项各占比25%。参加测试人员自行准备运动服、运动鞋。
2.心理测试: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不合格视为淘汰。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等内容。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对每位应招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现场按照每项各占比25%进行打分、亮分、公布成绩。
4.总成绩确定。总成绩=体能测试×50%+心理测试×10%+面试×40%,取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1.按拟招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人员及时间、地点将在“招聘静宁县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群”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淘汰,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情况,拟定招聘人选,在原渠道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人员补聘
拟聘用人员在培训期间自动放弃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有符合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相关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空缺指标进行补聘。岗位补聘从参加本岗位应招并参加面试,但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聘,补聘名单不再进行公示。
(六)聘用管理
1、应试人员被聘用后,依法与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劳务合同每一年一签。
2、拟聘用人选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由静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岗前集中业务培训。
3、聘用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队列、业务技能、日常管理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关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规定的,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4、拟招聘专职消防员采用“混编”模式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共同执勤。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备勤,每月享有轮休待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
四、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新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月薪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期间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2600元(含个人应缴“五险”部分),单位应缴“五险”部分每人739.47元/月,新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员享受同等高危行业补助,按照每人500元/月进行测算。
2、食宿保障。招聘的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值班备勤期间,单位统一伙食、住宿保障,统一配发制式服装。结合高强度、高危险的职业特点,额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伙食费28元/人.天,服装费2400元/人.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300元/人.年
3、职业健康。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实行年度体检。
4、社会优待。入职三年以上合同制政府专职队员在待遇上,参照编制内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政策优待。
5、抚恤待遇。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及抚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规定申报。
五、其他事宜
1、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考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4、其他未尽事宜由静宁县应急管理局、静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本公告由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15095547749
欢迎具备招聘条件的人员前来报名。
静宁县致森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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