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省东方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东方市202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第二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结合招聘工作实际,经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东方市202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并公告如下:
一、东方市202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一号)第三点“(二)招聘条件”第2条、3条:小学教师招聘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师范类专业毕业”调整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且师范类专业毕业”。中学教师招聘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师范类专业毕业”调整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且师范类专业毕业”。
二、所有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人员已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能力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尚未认定的,亦可报考。提交报名材料时,上传“教师资格能力考试合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岗位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且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认证并提供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且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四、未做调整的其他事项,依照东方市202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第一号)内容执行。
东方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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