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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公告

2020-04-07 16:58  |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1名。

  一、岗位性质

  速录员属于司法辅助性岗位,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

  二、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年龄22-30周岁(1990年4月1日至1998年4月1日期间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20字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0%;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

  2.报名期间内,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技能证书,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振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

  3.参加统一招聘考试,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录入看打测试、听打测试,面试。

  4.报名咨询电话:0415-2277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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