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黄冈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遴选公告(2人)
为加强我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拟向全县在编在岗且全额财政供给的事业编制人员中遴选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范围和人数
面向全县范围内行政单位在编在岗且财政全额拨款的编制人员中遴选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具体见《附件2: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遴选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配,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2018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的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由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组织体检、研究确定、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人员公告。
本次遴选相关信息在黄梅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m.gov.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15日17:30止(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713-3352408)。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选择报考职位后,自行下载填写《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遴选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附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需携《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遴选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毕业证复印件1份(现场核验原件);获奖证书及发表文章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遴选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终,在遴选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参加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值各100分,合格线8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40%,考察考核占总成绩的20%。
1、笔试。
由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依据参加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80×40%+面试成绩80×40%=64分为合格线,高于合格线的按综合成绩排名进入考察阶段。若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该遴选职位。
(四)考察。安排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平时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同时,核查档案并征求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意见。
(五)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按遴选人数1:1进行体检,体检按招录公务员体检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其可对不合格项目5天内向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自理。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察组考察的情况提出正式遴选人员,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七)办理调动。正式遴选人员按照相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及附件中所列的内容,由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遴选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附件2: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遴选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4月29日
原标题: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遴选录用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m.gov.cn/Item/9411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