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甘肃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60人)
为加强我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适应消防救援队伍“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使命需要,更好地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平政办发(2020)30号文件精神,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全市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面向全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60名。其中特勤消防救援站45人,战勤保障大队15人,主要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战勤保障等相关辅助工作。
二、招录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且取得国家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持有特种车辆操作证或驾驶证B照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5.裸眼视力在4.5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6.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急救救护工作人员和退役军人优先;
7.限男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5月14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平凉发布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至21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设在市人社局一楼(定北路绿地广场东侧),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退伍证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诚信承诺书和报名表,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准考证领取及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通过资料核查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2号)和《关于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执行。具体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具体时间、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和面试。从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非法组织、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人员确定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测试考核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等情况,最终得分前60名的人员为确定人员。
(七)公示
最终得分前60名的人员确定为拟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拟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署名反映的问题将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审批试用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为期6个月的岗前试用。试用合格人员与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计入合同年限。劳动合同报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试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按综合成绩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四、聘用管理
1.对拟聘用人选由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军事队列、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岗前业务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是否续签。实行定期考核评价,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予以辞退,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缺额选拔录用。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政府专职消防员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合同期限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保障标准
1.基本工资:2780元/月;
2.工龄工资:按照每年20元计发,工龄工资从签订合同满一年起算;
3.等级工资:一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800元/月,二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400元/月,三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100元/月,四级政府专职消防员800元/月,五级政府专职消防员600元/月;
4.职务工资:队(站)长助理320元/月,班长280元/月,副班长240元/月,驾驶员200元/月;
5.绩效工资:初级政府专职消防员300元/月,中级政府专职消防员400元/月,高级政府专职消防员500元/月;
6.高危行业补助:500元/月。
(二)统筹使用经费保障标准
1.伙食费:24元/人·天;
2.被装费:2400元/人·年;
3.年终奖: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每人发放奖金800元。
六、保险经费
(一)依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医疗、生育、工伤、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社会保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费用分为单位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单位支付部分由市政府承担,个人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100万元/人·年保额标准进行投保。
七、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3.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4.公开招聘公告和测试、面试、体检等情况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未及时查看公告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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