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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沂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6名)

2020-05-18 09:46  |  徐州党建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我市省聘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新沂市在岗省聘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聘用后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所列情形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1、招聘公告发布网址:徐州党建网(http://www.xzdj.cn/)、新沂市智慧党建网(http://www.ixydj.cn/)。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新沂市市委综合楼三楼312房间);

  4、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新沂市2020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可通过新沂市智慧党建网下载打印);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须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一致,背面写清现工作单位、姓名);

  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提交相关材料,接受报名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徐州党建网、新沂市智慧党建网进行公布。

  6、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由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在新沂市智慧党建网上公布。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每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新沂市智慧党建网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再并列者,另行组织加试)。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在考察、体检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五、公示

  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新沂市智慧党建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选岗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再并列者,另行组织加试)。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审批表》(一式二份)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拟聘用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选岗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516-88923326(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516-88922128(市纪委信访室)

  附件:1、新沂市2020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新沂市2020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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