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共成都市青羊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选调公告(24人)
网上报名:2020年6月24日9:00至7月1日17:00。
网上缴费:2020年6月24日9:00至7月2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0年7月15日至7月18日。
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7月18日 (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根据《公告》、《成都市青羊区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成都市青羊区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注册。报名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详细、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规定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若对信息填写有误、不完整、不准确需进行修改的,可在报名截止前且未缴费的情况下,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更改报名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确认缴费。报考人员在2020年6月24日9:00至7月2日17:00前,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双面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供原件校验资格审核时使用。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15日至1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岗位,应按照公告的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2.本次报名阶段不设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在报名及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一致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选调主管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降低比例至1:2,仍达不到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名额直至取消该选调岗位。其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0年7月7日前在成都市青羊区人社局官网公示。已缴费但选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0年7月15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原件校验及考察政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要求,以面试前原件校验及考察政审中的资格复核等审查确认结果最终确定。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两科,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制计算,笔试折合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时间:2020年7月18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对象: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应试。
成绩公布: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青羊区人社局官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原件校验
1.根据笔试成绩公告已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进行原件校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凭现场领取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各岗位选调名额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按不低于1∶2不高于1:4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名额。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即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方可进入政审考察。
3.资格审查时间:见笔试成绩公告
4.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华门街19号5号楼0905室)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折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排名并列的并列进入资格复审。
6.应聘者本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原件校验需提交如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书(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资格审查表》1份。
③《同意报考证明》1份,应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内容应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现所在单位名称,身份类别,现任职务层次或聘用岗位等级,任职历年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等必要信息。
④提交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相关工作经历及特长等印证材料,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加盖鲜章。
⑤按身份提供最近一次的岗位等级聘用表或干部任免表或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鲜章。
温馨提示:请考生提交原件校验材料时务必看清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对选调职位的熟悉度、理解力、工作思路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公开选调面试准考证》。
3.面试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名单按考生总成绩综合从高分到低分,同一岗位的选调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折合成绩排序,如笔试折合成绩再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在成都市青羊区人社局官网“公示公告”栏公示。
(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折合成绩排序,如笔试折合成绩再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排序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公开选调机关负责,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执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因应聘者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递补原则同上。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选,并在成都市青羊区人社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后续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及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出现的空额可以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