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校编专任教师公告(59人)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省内唯一一所公办建筑类高职院,目前有广州、清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000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约12000人,教职工约500人。座落在省职教城的清远新校区依山傍水、环境幽雅,以“特色校园、文化校园、智慧校园、山水校园”为建设理念,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所。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59名校编专任教师(非省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校编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岗位年龄条件均为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若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即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或具有正高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即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经录用的,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七)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校编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试用期、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按照校编人员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评议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5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学院多个岗位(含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和其他校编人员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发至邮箱:gdcvizp@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应聘岗位代码-部门-姓名-学历-专业-职称,如“应聘MY01X岗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张三-研究生-法学理论-讲师”。附件中所有文件均以“应聘岗位代码-部门-姓名”开头。
提交材料不齐或电子邮件大小超过3MB,或电子邮件不严格按照主题(格式)等要求发送的,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受理报名(注:发送邮件后收到邮箱自动回复的,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需要上传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另外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岗位要求的职称等资料(PDF格式)
(三)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初审和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若应届毕业生被录用,在2020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有效书面证明的,资格复审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在岗教职工(含临聘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在报名表中声明。
(四)资格审查
试讲和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资料,并按照序号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页码,以便查找: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双面打印、张贴照片,见附件2);
(2)《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名;
(6)岗位有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与报名表一致);
(8)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成绩单;
(9)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考试
考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具体以公告通知时间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和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公告),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采用试讲+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时间不超1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课堂教学组织能力等。面试环节不超10分钟;评委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5分(含)以上为合格。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需持本人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和身份证原件到学院人事处领取体检表,体检表经人事处盖章后有效,体检医院由学院统一安排。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它问题的说明
(一)公开招聘等各环节通知均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dcvi.edu.cn/)“招聘信息”栏目公布,考生报名后自行查阅,如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与相关环节考核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和聘用全过程,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解除聘用协议。
(三)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不予递补。
(四)聘期内,因学院工作变化和需要,需进行岗位调整时,应聘人须服从岗位调整,不服从调整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一经录用,应聘人三年内不得脱岗(学院有任务安排除外),连续脱岗超过1个月的,学院可以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公告由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6409652;
监督投诉电话:020-36409819
附件:
附件1.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校编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4.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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