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汕尾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招聘事业人员2名公告
2020年广东省汕尾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招聘事业人员2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6月25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项目的前期规划研究,开展市级重大项目的策划、储备、培育和论证工作,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博士研究生学历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汕尾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二、聘后薪酬待遇及管理培养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聘用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发放补贴:
1.全日制博士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75万元。
2.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与住房补贴共85万元。
3.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与住房补贴共40万元。
4.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住房补贴15万元。
(二)市委组织部对聘用人员进行长期跟踪培养,并择优选拔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人员,调任为公务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包括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学历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截止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当日,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截止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当日,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截止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当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录(聘)违约人员;
4.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当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5日止。应聘者须填写《汕尾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附件材料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档,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swfgbgs@sina.com。
附件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报名表》;
2.享受择业期政策优惠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
3.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组织面试。疫情防控期间,主要采取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视频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应聘者视频面试成绩及聘用结果。如确需组织现场试工考核的,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组织。
(四)确定意向。面试或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专业特长及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聘用。拟聘人选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列编手续。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适时递补,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详情见“汕尾人才网”“汕尾党建网”。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均要求全日制学历,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6月30日。
5.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视频面试时间及场次安排
视频面试定于2020年6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和场次以微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科:0660-3366453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党委办公室:0660-3378763
附件: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