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10人公告
2020年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1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8日至10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适应融媒体发展趋势,满足新闻宣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长春市九台区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九台新闻》主播4名(男女各2人);
2.《民情速递》主播2名(男女各1人);
3.广播电台节目主播2名(男女各1人);
4.新媒体编辑2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敬业精神。为人诚实,遵纪守法,热爱融媒体事业。
(二)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形象、能力要符合所聘岗位要求。
(三)热爱学习,有终生学习的信念、开拓创新的意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主动适应融媒体的发展,具备融媒体工作人员的基本素养。
(四)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
1.《九台新闻》主播和《民情速递》主播: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编导、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话等级测试二级甲等以上。具有一年以上播音主持工作经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2.广播电台节目主播: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编导、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话等级测试二级甲等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3.新媒体编辑: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中文、广播电视、新闻、影视、数字媒体、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九台区融媒体中心共同组织报名事宜。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10日(每日上午8:30—11:30,13:30—16:30)
3.报名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北会议中心(福临大街与长通路交汇处)。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按报名岗位填写《长春市九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新媒体编辑岗位不需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3张红底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及证明工作经验的社会保险票据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明进行资格初审。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人员不予报考。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实践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实践考核。按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开考。实践考核满分为100分。《九台新闻》主播和《民情速递》主播采取试镜考核。广播电台节目主播采取试音考核。新媒体编辑采取计算机操作和作品展示相结合方式考核,同时要求必须熟练掌握PR、AE、PS等办公软件。
实践考核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实践考核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2.面试。实践考核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考试人数不足比例要求,按实际考试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五、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实践考核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者,面试分高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录取;学历再相同,年龄小者优先录取。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对体检与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招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长春九台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不办理相关手续,不签订合同。合同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合同。
八、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合同制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不纳入正式编制。劳动报酬按照九台区融媒体中心规定的工资待遇执行,签订合同后,为其办理“五险一金”。
九、其它说明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实践考核、面试、体检等,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十、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政策解答,由长春市九台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咨询电话:长春九台区融媒体中心人力部0431-82192109。
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九台区融媒体中心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