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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夏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0人)

2020-07-03 12:17  |  吴忠市人力资源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因工作需要,吴忠市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委托,在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指导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辅警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根据公安工作性质及岗位要求,分别按一定比例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详见《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四、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形式为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用工单位)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委托我公司招聘,并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提供相应的管理与服务。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考录标准)、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六、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职业条件

  1.具有积极向上的就业择业观念和正确的价值取向;

  2.完全理解及接受招聘形式和本次招聘岗位工资待遇;

  3.充分了解公安部门职能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有较强的组织观念、纪律性、服从性和岗位奉献及吃苦耐劳精神;

  4.敬重人民警察职业和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自觉维护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队伍形象。

  (三)身体条件

  1、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过度染发、无彩妆及染甲、无明显疤痕(男性不得打耳钉眼、留长发、胡须等);

  2、身心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疾病和精神疾病史;

  3、左右眼矫正视力4.8以上;

  4、听力测定双侧耳语(不低于4m)0-25db;

  5、嗅觉正常;

  6、语言流畅、无明显口吃现象。

  (三)岗位条件

  1.吴忠市户籍或长期在红寺堡居住人员(公安类、司法类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宁夏户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优待条件

  1.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2.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专门特殊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网络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计算机应用及安全管理、汉语言文学、会计专业毕业的,提供国家、自治区级颁发的证书或资格认证)可放宽到35岁(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符合条件的烈士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见义勇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现役军人、人民警察(含事业编警务人员和辅警)配偶及子女以及特种部队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同一报考者累计笔试加分不超过10分。

  (五)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本人曾因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或个人征信报告逾期记录超过3次的人员;

  4.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公职人员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6.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人员;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及已纳入人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范畴的;

  9.不认同和接受(响应)本《招聘公告》的人员;

  10.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七、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

  公告期自2020年7月3日至7月9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至7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不含节假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红寺堡区团结西街老政务大厅一楼)

  4.资格初审:报名时须提交、提供的资料:①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③户籍不在吴忠市但在红寺堡区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④毕业证复印件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⑤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5张;⑥优待人员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有关证件复印件1份;⑦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⑧以上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证件(书)均须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后返还本人。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需填写《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5.对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取消招录资格。

  6.咨询电话:0953—5099007、15809654646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及面试三部分,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凡发现违反考场纪律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1.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所有人员。体能测评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现场裁判的方式进行。

  体能测试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具体内容为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000米(男子)、800米(女子)(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笔试人员,身体有隐疾的不可参加体能测试,如隐瞒病情参加测试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2.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采用统一时间、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重点考核党史知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与本次招聘有关的内容等,分值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体能测试合格通知单。

  ③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

  3.面试

  ①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立场、价值观念、应聘目的、职业形象、专业知识、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情况。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

  ③面试时限:每人不得超过1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四)成绩核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按照规定收取体检费。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3.应聘者要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因体检结果不符合聘用条件产生的空额,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将按规定进行体检。

  (六)政审

  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参照人民警察考察政审有关规定执行。发现有违反本公告报名条件规定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若出现未通过政审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体检、政审情况,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报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备案。对拟聘用人员在我公司“吴忠市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和本次招聘微信群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拟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经报请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审核同意后,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统一办理拟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红寺堡区公安分局考核合格的,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我公司予以正式聘用并派遣至红寺堡区公安分局从事辅警相关工作。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违反我公司或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由红寺堡区公安分局退回我公司的,我公司予以调岗派遣或解聘。被聘用人员拿到派遣报到证无正当理由逾期(根据报道日期1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额,依次按程序进行递补。

  (三)待遇

  辅警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根据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合同期满可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及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签。

  辅警工资待遇依据现行的区、市、县公安机关辅警工资待遇保障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红寺堡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分类层级管理办法》实行分层级保障制度,随着工作年限及红寺堡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逐年提高。

  试用期工资148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后)不低于2100元/月。

  九、应聘须知

  1.必须遵守本次招聘规则和相关要求,如不遵守或不服从招聘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招聘组织管理(包括不提供相关证明、不遵守招聘规则、不接受安检、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网络言论等)的,随时终止应聘资格。

  2.在应聘过程中徇私舞弊,不按时或按规定完成本次招聘程序的,随时终止应聘资格。

  3.聘用后一个月内未与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存在其它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返还。

  5.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或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等过程中,须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参加各项程序,注重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如发生身体意外伤害、突发疾病、交通等任何安全事故,均不属于工伤范围,一切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6.参加本次招聘,所占用的时间和产生的任何费用属个人自愿行为,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7.超过报名截止日期报名或提交任何资料均不再受理。

  8.应聘者须关注“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并加入“2020红寺堡区辅警招聘”微信群(将昵称备注为“姓名+电话号码”),随时关注群内相关信息及通知,应聘者不关注或不及时获知群相关信息(通知),造成延误等后果自负。

  9.在招聘任何环节均有权决定放弃应聘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承诺书”。否则,公司将取消应聘或拟聘用资格。

  10.因违反应聘须知内容被终止应聘资格或取消拟聘用资格,应聘者不接受考试安检或在应聘过程中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言论及网络信息、串联集会或上访、无理取闹影响招聘秩序等行为均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由吴忠市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对本《招聘公告》负责解释。

  附:《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2020年考试录用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一览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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