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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娄底市民政局局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名公告

2020-07-17 13:37  |  娄底市民政局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娄底市民政局局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至30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民政局局属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各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8名(其中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市老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报考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凡违约或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农村特岗工作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娄底市民政局官网上发布公告,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期止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及体检合格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均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娄底市民政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7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娄底市民政局人事科(娄底市早元街998号,市民政局办公楼321室,乘22路公交车到市民政局新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实行现场数码照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须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①如实填写《娄底市民政局局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报名人员必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报名。

  ③公开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④娄底本市以内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当地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公章)方可报名。

  ⑤报考条件详见《娄底市民政局局属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信息登记、摄像的顺序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师资格证、助理医师资格证等岗位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两张1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报考须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自行下载打印《娄底市民政局局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签名。

  4、资格审查:由娄底市社会福利院人事科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包括网上毕业证查询),市民政局人事科进行复审,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收费标准:报名考试均免费。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到市民政局人事科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和面试

  各招聘岗位(除特殊教育教师2号岗位先面试再笔试外)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先笔试再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各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以对应学历层次命题,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具体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作为并列人员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按1:1的比例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满分为100分。

  文秘、财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医生岗位采取技能考核和专业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技能考核占60分,专业知识测试占40分;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特殊教育教师2号岗位采取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其中技能测试占70分,试讲占30分)。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3、特殊教育教师2号岗位先面试再笔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考核(篮球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最低开考比例1:3。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①篮球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专项素质(助跑摸高)、专项技术(投篮、多种变向运球上篮)、实战能力。篮球技能测试时量与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篮球技能测试方案另行制定。

  ②试讲。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每个试讲对象试讲一堂课,备课60分钟,试讲时量不超过15分钟,试讲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按篮球技能测试成绩占70%,试讲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2)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和参加笔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参加笔试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篮球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医院由组织体检的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如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不予递补。考核的重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被纳入惩戒范围的严重失信对象及有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对象确定为拟聘人员,经集体研究审定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市民政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有体检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其它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四、纪律要求

  (一)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环节的公平公正。

  (二)要加大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三)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和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二)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承诺书。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聘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四)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该岗位不递补。

  (五)被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招聘单位建立聘用关系,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即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须提供资格证承诺书,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特殊教育教师1号岗位和特殊教育教师2号岗位可以先上岗后考证,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凡在试用期内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考试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联 系 人:吴存源   谢慕岚

  联系电话:0738-8520935

  附件:娄底市民政局局属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娄底市民政局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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