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津市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7名)
2.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进行笔试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造成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时,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报考岗位其他要求所需证书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其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必须具备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认定标准为:以最先取得的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上的毕业时间起,至2020年7月1日止,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无需另外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3.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示公告。
4.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或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面试。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审批,报常德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招录人员一经聘用,在聘用单位必须至少服务满5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的具体信息,将在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依次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误考、误试。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请考生妥善保管好准考证。
3.根据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查验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的方能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进入考点全程佩戴口罩。
4.根据中共津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津市市2018-2022年人才引进工作规划〉的通知》,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符合人才引进要求的,可享受相应的工作补贴和购房补贴。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津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6-4229132
监督电话: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0736-4212425
举报电话:津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36-42070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