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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省独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9人)

2020-07-21 09:29  |  独山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确保我县社会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提升群众满意度,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经资格初审、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9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等详见《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省户籍高中(技校、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热爱公安工作;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且无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27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和正在独山县从事辅警工作人员可放宽年龄;

  7.具体招聘条件详见《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侦查或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8月2 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独山县公安局0110室(独山经济开发区金盾大厦1楼)

  3.报名咨询电话:0854—3221354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5)1式2份;

  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3.复退军人应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

  4.在职辅警人员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2张;

  6.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须提供独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相关证明;

  7.06职位需携带从事警犬训导工作2年以上经历证明、07职位考生需携带准驾车型B1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08职位考生需携带从事财务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证明、09职位考生需携带从刑事技术工作2年以上经历证明。

  (三)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不能改报的予以退费。

  (四)加分

  1.加分办法。退伍军人、警官学(院)校毕业生、独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正在独山县从事辅警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人员在总成绩中加2分,同时具备多项条件只能选择一项加分。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与加分两项之和作为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总成绩计算中,加分不列入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直接计入总成绩。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独山县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体能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对象为报考01至06职位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规定所有体能测试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体能测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测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

  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满分400分)

  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女子800米)、100米跑、立定跳远、10米×4折返跑四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附件2)。

  体能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上午8:00后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体能测试地点:独山高级中学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为报考07至09职位的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规定所有技能测试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测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

  1.07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项目: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起步、曲线、直角转弯。测试评分标准详见《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驾驶技能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附件3)。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0年8月16日

  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参加驾驶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于需于测试当日上午8点前到县公安局大门口集中,由工作人员带往测试考点参加测试。上午8:00后未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专业技能能测试资格。

  2.08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项目:相关财务软件运用操作、Excl表格制作公式设置和函数取数。测试评分标准详见《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财务技能考试标准》(附件4)。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0年8月16日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参加财务技能测试考生于需于测试当日上午8点前到县公安局大门口集中,由工作人员带往测试考点参加测试。上午8:00后未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专业技能能测试资格。

  3.09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项目:刑事技术相关技能测试(因岗位涉密,不对外公布具体测试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0年8月16日

  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因岗位涉密,不对外公布具体测试地点,以县公安局通知为准。

  (三)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13日到报名点领取。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参加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的考生中,原则上依据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照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高中<技校、职高、中专>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局出具的学历证明)。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按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加上加分后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减少招聘计划,对减少的职位招聘计划数将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对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用胶体金法进行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联合检测。

  六、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

  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体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具体由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无误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或考察合格者弃权的,导致考察人选空缺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

  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十、公示

  经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身份为警务辅助人员(无正式事业编制),确定聘用后与独山县智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一签,发放统一制式服装。

  十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4200元/月+动态工资。其中:基础工资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执勤津贴300元/月、加班补贴200元/月、奖励性绩效500元/月(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给予发放);动态工资根据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年限、考核结果(达合格以上等次)等情况,实施每年增加50元的工资增长机制,封顶500元。由独山县公安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人员只补助生活费2500元/月)。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2.在招聘过程中,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公示、体检公告、考察公告、拟聘用公示等有关事宜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因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务必佩戴口罩,使用贵州健康码绿码进场报名,配合检测体温,做好防护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手机查询近14天轨迹报告(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和7天内合法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结果阴性后,扫贵州健康码为绿色,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后后方可进入报名场所。

  附件1: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doc

  附件3: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驾驶技能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doc

  附件4: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财务技能考试标准.docx

  附件5: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独山县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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