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咸宁通城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公告
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咸宁通城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3日至14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加强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通城县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隽卫发[2020]1号),通城县县直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直医疗机构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5名,实行定岗招聘;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8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实行统招统分,从高分到低分选岗聘用。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2020年通城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湖北省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三)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岗位执业资格要求。报考岗位中,临床医师类要求取得与医师类别相对应的执业资格;
(六)受疫情影响,报考人员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允许推迟到2020年8月31日之前持有,可凭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报名,并签订承诺书,到时未持有的,不予聘用;报考护理类考生应持有执业证书,暂未取得的考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并签订承诺书,在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对招聘录取且暂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人员,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开除处分的;
(四)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中国通城政务网站(网址:http://www.zgtc.gov.cn/zw/)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 7月2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4日下午6时。
2.报名地点: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县卫健局二楼)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要求:
(1)报名需提供的材料:①填写《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②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底色不限);③提交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和原件1份,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执(职、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或其他相关材料。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4日。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4)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可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优惠。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县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在中国通城政务网站公布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20%)和岗位相关知识(80%),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等形式。
1、笔试。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县人社局备案,并通过中国通城网公示。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计为总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具体日期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中国通城网公告信息。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中国通城网另行通知。
面试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3:1比例(未达到3:1比例的按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过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2:1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免笔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按政策加分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分)×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1. 笔试成绩高的;
2. 退役军人;
3. 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4.学历层次高的;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五)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2.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招聘单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一律实行公示,公示期分别为七个工作日。凡在公示期内被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学历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予承认的;
2.考试舞弊及其它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招聘岗位的等级聘用,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2.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在招聘的相关环节,考生要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如实登记并报告个人身体状况,积极配合进行体温或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严格遵守考场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4.报名咨询电话: 0715-4338731
监督电话: 0715-4338761
本方案由通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通城县卫生健康局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