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甘肃省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128名)
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机关通过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遴选机关对资格审查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名人员按其要求办理。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09∶00至7月31日(星期五)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本次公开遴选各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甘肃组工网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0年8月3日(星期一)09∶00至18∶00改报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09∶00至8月14日(星期五)1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星期日)上午09∶0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9月8日(星期二)09∶00以后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与该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机关经与省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机关应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报考2个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如果均入围面试,则只能参加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面试,另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由各遴选机关自行组织实施,试题由省委组织部会同各遴选机关命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遴选机关还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职位业务或专业知识加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及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公开遴选机关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报名人员体检。如果组织体检,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医院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卫健委指定。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二)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与考察人选1∶1.5至1∶2的比例由遴选机关确定。各遴选机关要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