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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批招聘公告(91人)

2020-07-27 09:26  |  汕头大学医学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是李嘉诚基金会捐资兴建的一所省属公立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组建以院本部为核心、8家合作医疗机构(汕头潮南民生医院、汕大附一院龙湖医院、汕大附一院龙湖妇幼保健院、汕大附一院濠江医院、汕大附一院全科医学分院、汕大附一院心血管病医院、汕头国瑞医院和汕头口腔医疗中心)及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组成的医联体。2017年在 “中国地级城市医院竞争力100强”排行榜中列第8位。2018年6月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成为全省首批9家重点建设单位之一。目前我院在编人员未超出限制数,专业技术岗位尚有空缺约300多个。因发展需要,拟招聘如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表》;博士学位人员不受招聘岗位及名额限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历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fyrsk02@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截止时间2020年8月23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2020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3日。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与证件必须一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核

  考试时间地点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聘采用考核(面试+笔试+技能+考核指标)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为问答式面试,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技能为岗位专业技术操作等(护理为必考内容),考核指标为学历、学位、英语水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SCI论文和工作经历等。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五、体检

  (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体检须在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非本医院(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

  执行的标准:

  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负。

  六、薪酬待遇

  1、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应的待遇。

  2、符合条件的博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7〕82号《关于进入我院各类编制的规定》(见附件2),聘用为我院事业编制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待遇。不符合进入我院事业编制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和大专学历人员,按我院聘用制人员的有关规定聘用,2020年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可寄存在汕头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3、我院招聘部分人员到医联体合作单位工作。招聘到潮南民生医院、龙湖医院、濠江医院的人员,需到合作医院至少工作5年(不含规培时间);招聘到联合心脏外科中心、全科医学分院、汕头口腔医疗中心岗位为定向招聘,需长期在上述医联体合作单位工作。

  七、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拟聘人选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stuh.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对符合聘用为我院事业编制的考生 ,考核总成绩、入围体检人选、考察人选及拟聘人选,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stuh.com.cn/)公示。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联系电话:88322377

  邮 箱:fyrsk02@163.com

  联 系 人:徐老师,余老师,林老师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57号

  邮 编:515041

  2、汕头大学医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88900466

  点击下载>>>

  关于进入我院各类编制的规定s.docx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二批.xls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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