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赤峰市妇产医院员额备案制人员招聘公告(50人)
2020年赤峰市妇产医院员额备案制人员招聘公告
赤峰市妇产医院简介
赤峰市妇产医院(赤峰市儿童医院)是国家公立三级专科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临床岗位工作人员,符合报名条件且面试合格的人员纳入员额备案制管理,请应聘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本着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录取我院所需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计划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和分配。
4、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考生要对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诚信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下午5:00截止,工作日内报名。
2、报名地点:赤峰市松山区松山大街1号,赤峰市妇产医院人事科(住院楼负一层)。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纸制简历交至赤峰市妇产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报名者须保证其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4.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新日期的)。
4.2执业医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4.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4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
4.5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
5.1报名现场由人事科对应聘的人员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纪检部门同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5.2纪检部门监督报名及考试全过程,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工作按规定程序封闭,采用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同一岗位合格人数超过招录人数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岗位名额末位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当场抽取备用题进行二轮面试。)。
五、体检
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医院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对面试合格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公示
1.最终的拟聘用人选将在赤峰市妇产医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无试用期,直接签订聘用合同;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市卫健委及赤峰市妇产医院纪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476—8662996
1594760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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