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5人)
2021年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教师【25人】
根据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满足师资队伍建设需要,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组织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根据学校发展和相关岗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教师。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gp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gpu.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下载填写《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hgzyjsxyrsc@163.com。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
3.报名要求。
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符合招聘条件的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就业协议书或院系推荐书;(4) 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5)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按顺序扫描后压缩成一个文件发至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hgzyjsxyrsc@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应聘”字样、“岗位序号”及姓名(如: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岗位01-张三)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收妥。网上报名成功以邮件回复为准,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时间应为1989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1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附件3)。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3)关于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学历、学位两栏标明的:“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士及以上”,指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硕士”,指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查询报考申请结果与报名确认及缴费。
2021年5月20日8:00至5月24日18:00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gpu.cn)公布;
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21年5月25日8:00至5月29日18:00银行缴费确认,缴费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黄冈齐安支行
银行行号:1035 33063157
银行账号:176315010400 03703
银行电话:0713-8364542
缴款时请注明报考人姓名、报考岗位和个人联系电话。缴费成功后将缴费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gzyjsxyrsc@163.com。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通过银行缴纳面试费50元/人,加试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需缴纳笔试费50元/人。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银行缴费凭证,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到黄冈职院办理退费手续。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初审的,招聘单位电话和邮件联系报考人员告知,报考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若同一报考人员报考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员的确定。
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符合岗位报考资格、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且不超过1:8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加试笔试的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考生总成绩。如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面试入围比例。
2.面试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社会在职人员)、其它应聘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于面试前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按岗位需求分类采取课堂试讲、现场答辩、业务技能考核、面谈考核等方式进行。总成绩权重分配如下:
专任教师岗位(不含学前教育专业)、专职辅导员岗位:课堂试讲+现场答辩,课堂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答辩占面试总成绩的40%;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岗位:课堂试讲+业务技能考核,课堂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60%、业务技能考核占面试总成绩的40%;
计财处专技人员岗位:业务技能考核+现场答辩,业务技能考核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答辩占面试总成绩的40%;
图书馆专技人员岗位:现场答辩,总分100分;
博士岗位:进行面谈考核,总分100分。
面试各环节分值满分均为100分,现场评分、报分,考生确认签字,总成绩按规定比例加权求和计算;
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通过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告栏(http://www.hgpu.cn/)进行发布。
(1) 课堂试讲
课堂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教态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采取百分制计分。
(2)业务技能考核
根据相应岗位的业务技能要求,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掌握应知应会知识的水平和熟练程度,采用规定时间内对工作岗位具备的技能完成情况予以评判,采取百分制计分。
(3)现场答辩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百分制计分。
(4)面谈考核
了解考生学习工作情况、专业学习情况、求职动机和职业规划等。面谈考核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市人社局、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有关人员参与并打分。
五、考生成绩权重
1.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专任教师岗位(不含学前教育专业)、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总成绩=课堂试讲成绩×60%+现场答辩成绩×40%;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课堂试讲成绩×60%+业务技能考核成绩×40%;计财处专技岗位面试总成绩=业务技能考核成绩×60%+现场答辩成绩×40%;图书馆专技岗位面试总成绩=现场答辩成绩;博士岗位面试总成绩=面谈考核成绩。考生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专任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相同时,课堂试讲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报考计财处专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业务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答辩题目。图书馆专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加试专业知识答辩题目。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集中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防疫须知
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工作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在招聘现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核查。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日内有国(境)外旅行史或者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提供一周内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46455(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46369(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
1、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xlsx
2、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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