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111名公告
河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1年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111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卫健委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统一集中招聘、依法依规原则;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原则;实行统一招聘,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2021年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1名,招聘人员类型为:
1、择业期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因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因素,择业期延长至2018年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以来),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招聘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医学类专业岗位计划表》(附件1)。
2、目前在岗具有工作经历的医学类专业成熟人才,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具有工作经历的医学类专业成熟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2)。
3、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岗位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岗位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3)。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医学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较为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水平或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条件等,专业审核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
2、年龄
(1)择业期毕业生年龄不限。
(2)具有工作经历的医学类专业成熟人才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45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要求50岁以下(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岗位专业技术人才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官网、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2021年 3月 26日—2021年 4月2日。
(二)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防疫须知》(附件6),下载打印《个人身体健康状况信息承诺书》(附件7),如实填写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笔试当天的个人健康状况。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确认,不接受其他方式。
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日17:00。
报名地点: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二楼会议室设招聘报名处。
报名时间:3月29日至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应聘人员填写《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5),报名时提交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5电子版。
报名时需提交的其它资料: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高中毕业证及高校学籍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人员合格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在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同时发布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及考场位置,请应聘人员关注查阅。
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全部证明材料。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不能提供全部证明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提交一次报名信息、选择一个应聘岗位,切勿重复报名。
3、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核对有关事宜。
4、对临床急需紧缺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不能招满,在笔试之前由医院在相同学历、相近专业中确定可调剂范围,最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四)笔试
1、考试方式及原则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设置数/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当岗位设置数/笔试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应聘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者,取消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递补进入面试程序。当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数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程序。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注意事项
(1)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不再单独通知。
(2)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找监考工作人员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关注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门户网站,公示进入面试程序人员名单。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官方渠道(官网和微信)发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需考生回答2个问题,时间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个人总成绩=面试得分。
(六)体检
经过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出生日期晚者。体检工作由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统一组织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七)考核
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要注意保持通信联络的畅通,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最晚7个工作日内应按医院要求提供人事档案。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同岗位依次递补,出现并列的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应聘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聘。
四、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医院负责人员、专家评委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应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五)本次公开招聘仅以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官网、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各项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医院网站和微信平台。招聘期间,请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报名咨询电话:0312-5930515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30523
附件:
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