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齐齐哈尔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21年度齐齐哈尔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考生范围
报考单位部门代码在202001--202268,302001--302050范围内的考生,且根据笔试“折合总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职位拟排名”以及符合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详见《关于划定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通知》,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4月20日发布),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例如,招考职位计划招录1人,则“职位拟排名”在第1名至第3名的考生均纳入资格确认人选范围)
二、时间地点及审核分工
(一)时间安排:现场资格确认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散实施的方式进行。全市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统一安排在4月26日进行,为期一天。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因报考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部门代码202020)考生较多,为避免考生集中聚集,该单位按职位代码进一步明确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即:4月26日上午为职位代码01、02、03、08、09、10、14、15、16、22、23、24、25、26考生资格确认时间;4月26日下午为职位代码04、05、06、07、11、12、13、17、18、19、20、21、27、28、29、30、31、32考生资格确认时间。请有关考生按此时间安排前往现场资格确认地点。
(二)地点安排:各职位具体现场资格确认地点,详见《2021年度齐齐哈尔市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
(三)审核分工:
1.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资格确认工作由各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2.报考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考生(不含铁路运输检察院、铁路运输法院),资格确认工作由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实施。
3.报考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部门代码202020)的考生,资格确认工作由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不含8个县公安局和讷河市公安局)。
4.报考讷河市、各县(区)招录职位及所属乡镇、街道职位的考生(含8个县公安局和讷河市公安局,不含7个市辖区公安分局),资格确认工作按属地原则安排在讷河市、各县(区)进行。其中在齐齐哈尔行政区划内跨县(市、区)合并职位的资格确认地点,以资格审核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一)考生健康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2)。
(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样式详见附件3)。
(三)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不超过24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人员),须提供本人《兵役登记证》原件,特殊情况可以提供县级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如为退役士兵,可提供《退伍证》)。
(四)如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具有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详见附件4);如考生报考时为在职人员,现场资格确认时已经离职且处于待业状态,可提供已从原单位离职的相关佐证。
(五)职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的,需由党(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党员(团员)证明。提供证明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入团志愿书复印件。
(六)招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原件,且取得户籍或迁入相关行政区划的时间应为2021年2月18日之前。
(七)其他材料。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得学历学位方式、入党(团)经历等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可能影响资格确认或审核的,考生需结合实际准备其他有关材料(例如,可复印有关档案材料),以供工作人员详细判断。
(八)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入党志愿书、入团志愿书除外)和复印件各一份(考生健康承诺书、齐齐哈尔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承诺书除外),原件在资格确认后当场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并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留存。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同意报考证明(限报考时或目前为社会在职人员的考生);
6.应届毕业生证明(限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离职佐证材料(限报考时为在职人员,现场资格确认时已经离职且目前为待业状态的考生);
8.户籍(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9.党(团)员证明或入党志愿书、入团志愿书(限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招考职位);
10.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证明(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或《退伍证》(限退役士兵,且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
11.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12.与资格确认有关或考生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3.考生健康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2)。
14.齐齐哈尔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5)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应按指定时间,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并保持联络方式畅通,以免影响参加资格确认及后续环节。未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二)现场资格确认阶段,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招录计划要求的条件,对考生报考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现场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考生应严格履行报考承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构事实骗取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扰乱考录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的,相应职位按笔试“折合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确认。4月28日17:00前,未接到资格审核单位递补资格确认电话通知的,则相关招录职位未发生递补情形或已符合面试开考比例要求,无需进行递补。
(四)考生主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的,考生本人应于4月26日当天到所属职位现场资格确认地点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五)以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人员,可直接按《2021年度齐齐哈尔市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到本职位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建议此类考生自行准备、携带相关佐证备用(例如退伍证、到村任职合同书复印件、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或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等),以便遇到特殊情况能顺利进行现场确认。
(六)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到达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主动配合做好扫码、测温等事宜。近期如无必要,切勿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资格审核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等候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主动避免人员聚集。完成资格确认的考生应及时主动离开室内场所,请勿逗留或聚集;考生抵达现场资格确认所在地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现场资格确认所在地,或考生身体存在发热等特殊状况或可能涉及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的,应主动事前向审核单位报备并按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建议此类考生自行准备就医诊断或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备查;对不履行考生健康承诺、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现场资格确认工作中拒不配合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并认真核对笔试成绩单上的“职位拟排名”,特别要注意本人笔试成绩是否符合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关于划定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公告之条件,以免影响本人参加资格确认或造成其他不便。
(八)请考生提前了解查询本人报考职位对应的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合理安排行程。参加资格确认期间,请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重要物品,以免丢失造成不便或损失。
(九)报考齐齐哈尔市各级人民法院书记员职位且需加试打字测试的考生,请关注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近期发布的通知或公告(http://qqherzy.hljcourt.gov.cn/),并于现场资格确认时向工作人员进一步咨询打字测试有关事宜。
附件:1.2021年度齐齐哈尔市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2.考生健康承诺书(样式)
3.应届毕业生证明(样式)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5.齐齐哈尔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承诺书(样式)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