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铁路检察机关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黑龙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11:00,13:30-17:00
地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10楼会议室(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路与职工南街交口,道里区人民医院对面)。
二、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确认范围
报考2021年度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考生,达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选。需要递补的职位,招录单位将及时通知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
(二)考生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原件经现场审核无误后,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审核工作人员留存归档。
1.笔试准考证;
2.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
3.按照报考职位对学历、专业的要求,提供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模板见附件);
4.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年龄在18周岁到24周岁之间的),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5.社会在职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
6.待业人员和社会在职的考生,必须提供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书面存档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确认的其他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
(二)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及主要信息不实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情况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及要求依次进行递补。
(三)若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请事先与我单位沟通,并提供放弃《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模板见附件),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于4月26日之前将纸质声明材料邮寄至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干部与基层工作部(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路与职工南街交口,道里区人民医院对面)
(四)考生进出确认现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现场资格确认时要主动扫描“龙江健康码”供工作人员查验,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行确认。
未尽事宜,以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和《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黑龙江省2021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sgwy.org.cn)公布的相关要求为准。
联系电话:0451-86435108、86467896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