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72人)
东兰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东兰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20号)及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1〕16号)精神,东兰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1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103个岗位172人,其中:高级中学教师10个岗位27人,中等职业学校(东兰县综合高中)13个岗位20人,初级中学教师28个岗位28人,小学教师37个岗位37人,幼儿园教师15个岗位60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
由于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但必须在组织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2.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①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高中、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东兰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2)。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及在岗特岗教师);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户籍、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东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8:00至2021年5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生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四)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 至2020年5月15日17:00。
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10日9:00 至2020年5月15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21年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③教师资格证(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还未通过面试者,可提供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等证明材料代替,但考察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在线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文档或JPG、PNG图像格式,证明材料图片方向调整正确。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东兰县教育局会同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要求:报考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作筛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地点: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10: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5月27-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考生到东兰县教育局人事教师工作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3.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公布:6月5日前统一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二)面试(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1.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的方式进行。答辩主要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5天,电话或公告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于面试前3天到东兰县教育局人事教师工作股进行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本次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同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宣布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由东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由东兰县教育局会同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审批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招聘结果经县教育局、县人社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报考人员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五)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具体招聘事宜由东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东兰县教育局0778-6325450;
附件:1.东兰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20210430.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东兰县教育局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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