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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屯昌县聘请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选聘公告(30人)

2021-07-05 11:15  |  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工作社会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人员,加快推进我县医疗保障事业更高质量发展,屯昌县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数量

  屯昌县医疗保障局采取公开选聘和定向选聘的方式以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的方法面向全县公开选聘30名社会监督员。

 

  二、选聘对象

  年龄在25岁-65岁之间,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常年在本统筹地区工作或居住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具有医药、法律、财务、信息、保险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四)自愿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四、工作职责

  (一)对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县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二)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获取医保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

  (三)向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咨询意见、建议;

  (五)协助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医疗保障知识;

  (六)根据县医疗保障局的工作邀请,参与我县医疗保障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或起草工作;

  (七)听取县医疗保障局、县医保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

  五、报名方式

  方式一:邮寄报名。将《屯昌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屯昌县医疗保障局,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文化路城南小区门口临街铺面。

  方式二:电子邮箱报名。将《屯昌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tcybj123@163.com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31日

  六、审核确定

  报名结束后,县医疗保障局将组织资格审核,公平公正地确定最终人选。

  七、公示期限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进行处理,如有实据显示相应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人员,由屯昌县医疗保障局正式聘用,聘期为3年。期满后,根据工作实际、个人意愿等情况,另行组织续聘工作。

  九、其他

  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的,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海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琼医保〔2019〕159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附件:屯昌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审批表

  屯昌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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