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锦州义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高校招聘教师90人(辽宁师范大学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所转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锦人社函〔2021〕7号)等规定,为解决义县教师短缺的问题,经义县人民政府批准,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义县教育局所属学校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发布网址: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lsdjyw.lnnu.edu.cn)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编制性质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高中教师15名、初中教师21名、小学教师11名、幼儿园教师43名(详见《职位信息表》)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本科学历要求师范类,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一致,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所学专业(本科所学为师范类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一致。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体检要求、能保证高效工作。已被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单位录取的,已经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符合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报名、筛选考察、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形式:采用现场报名形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1年7月8日8:00-11:30。
3、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
4、报名材料:⑴报名登记表;⑵身份证复印件;⑶毕业证书复印件;⑷学位证书复印件;⑸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⑹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5、报名要求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各岗位不得兼报,报名过程中严格执行防疫相关要求,扫码测温,佩戴口罩。
(二)筛选考察
招聘小组对报名学生的品行素质、学业水平、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筛选考察,合格者进入面试流程。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方式为“试讲”,“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教材:高中为高一教材,初中为八年级教材,小学为五年级教材、幼儿园为中班教材。具体内容现场确定。面试合格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依据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人选,加试时间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选由县人社局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县教育局会同所属学校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
(六)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信息在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nyx.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问题或者虽有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程序。
(七)聘用
经以上程序合格者,由义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报考学校任教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所有。
咨询电话:0416-7733965
监督电话:0416-7787008
附件:
1、《义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
2、《义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报名表》
3、《义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统计表》
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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