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省衡阳高新区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65人简章
2021衡阳高新区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65人简章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65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计划面向全国招聘2名优秀高中教师、60名优秀小学教师(其中优秀高校毕业生30名、优秀在编在岗小学教师30名)、3名优秀幼儿教师。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2021年衡阳高新区招聘优秀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报考在编在岗教师岗位须从事同学科教学工作连续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6月30日)。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毕业专业、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岗位学科或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即可。本次招聘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现行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学专业已列此《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此《目录》的,由衡阳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0.患有精神疾病和有不适宜从事教学的既往病史,以及因为身体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衡阳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纪工委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以及衡阳高新区门户网(http://hygx.hengyang.gov.cn/)、衡阳高新区教文体局微信公众平台(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2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3日,每天8:30—18:00。
3.报名地点:衡阳高新区华新小学。
4.咨询电话:0734—8833026。
5.资格初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①《2021年衡阳高新区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荣誉(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张;④在编在岗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已满和从事同学科教学时间等内容)。
6.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严格按照简章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即为面试对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每个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面试前发布公告。
8.注意事项:按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面试、资格审查等阶段考生应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面试前14天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请考生知悉、理解、配合,积极支持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考生不配合招聘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招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7月30日8:00-18:00到衡阳高新区华新小学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四)面试
1.面试对象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面试时间:2021年8月7日,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试教(无生试讲)方式进行。
①试教时长10分钟(试教前备课30分钟)。
②试教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教材,满分100分。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试教(无生试讲)和专业素养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①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心理健康、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满分100分。
②音体美教师岗位面试方式包括试教和专业素养展示两个环节,满分100分(其中试教、专业素养展示各50分)。
③试教时长10分钟(试教前备课30分钟)。
④试教内容为相应学科教材。
⑤专业素养展示时长:音乐教师岗位10分钟,美术教师岗位30分钟,体育教师岗位5分钟。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方式为试教(无生试讲)和才艺展示两个环节,满分100分(其中试教、才艺展示各50分)。
①试教时长10分钟(试教前备课30分钟)
②试教内容为幼儿园相关教材。
③才艺展示主要是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展示时长为5分钟。
5.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1:2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含),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6.面试成绩合成: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心理健康、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试教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报考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试教成绩+专业素养展示成绩。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试教成绩+才艺展示成绩。
试教成绩、专业素养展示成绩、才艺展示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序。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招聘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1.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试用期(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视为已就业),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录用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招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以及《衡阳高新区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档案须移交衡阳高新区教文体局。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工作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招聘工作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教师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以及衡阳高新区门户网(http://hygx.hengyang.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正确、通畅。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简章,一经报名视同为认可本简章的内容。
(二)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8868579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4-2896686
衡阳高新区纪工委:0734-8833085
本简章由衡阳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2021年衡阳高新区招聘优秀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
3.2021年衡阳高新区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4.同意报考证明
5.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7.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8.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衡阳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2日
下载:
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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