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招聘教职工公告(30人)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和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的普通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7月29日12:00。
报考其它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2日9:00—8月5日12:00。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查阅《招聘岗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20年、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和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的普通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7月29日17:00。
报考其它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8月2日9:00—8月5日17:00。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2020年毕业生凭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凭其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凭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以上三类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于2021年8月16日到8月18日到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保全街29号)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减免费用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缴费原渠道退回报考人员。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原则上,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达到4∶1方可开考,具体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第一次报名时间截止后,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4:1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根据实际工作转为普通岗位,参加第二次报名(其他条件不变,经考生同意后,第一次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保留报名和交费资格)。否则将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将调整后的《招聘岗位表》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所有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21年8月10日9:00-8月12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将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笔试考试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主要检测教师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考试不设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时间
2021年8月12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根据笔试总成绩提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