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湘西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名公告
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1年湘西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4日至6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永顺县事业单位人才发展的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等要求详见《2021年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说明
1.招聘年龄: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30周岁及以下岗位的年龄可延长至35周岁。
2. 面向2019、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2019、2020、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及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学校证明材料报名,须在进入考察阶段前提供学历学位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足月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年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以专科、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永顺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9.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财务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主要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sx.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以上报名截止时间内未按报名要求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详细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湘潭路19号。
3.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提交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打印件备查(本人报名前24小时内的,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需学位网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页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021年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并如实填写(一式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于报名期限内将本人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打印件、如实填写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需学位网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页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扫描件上传至报名邮箱26995236@qq.com。
(3)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4)报名时,须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基本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县外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055岗位代码的考生报名须提交乡镇党委及县委组织部审核证明报名。056岗位代码的考生报名须提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证明报名。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和有关部门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6)开考比例。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经县人社局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如岗位只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学历高层次人才)人员报名的,可不设置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试前资格复审、体检前资格再审、考察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若出现笔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笔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将适时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告。
笔试时间:2021年8月21日(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永顺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21年8月18日--19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永顺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五)体检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时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如再相同则采取复试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州禁毒委〔2020〕10号文件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原则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体检时间地点将适时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告。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县人社局发文聘用,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因个人原因放弃应在体检前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不随意放弃。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三)对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人事管理规定。
六、本简章由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5225630)监督举报电话:0743—5223345。
附件4:2021年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5:2021年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