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文理学院考试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48人)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四川文理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文理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于2021年8月27日8:00-8月29日18:00完成缴费。
缴费流程:
1.手机微信搜索“scwl1976”关注四川文理学院微信公众号,右下角点击“i文理”,选择“学生网上缴费”,进入网上缴费服务平台;
2.输入用户名、密码(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若有字母“X”,则为大写;首次登录请自行“初始化”密码);
3.点击“其他缴费”,勾选“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考试费”,进入微信支付界面完成缴费。
4.点击“已完成订单”或“缴费明细”,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退出系统。
缴纳笔试费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文理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文理学院于2021年8月30日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21年9月13日17:00前将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以邮件方式告知四川文理学院人事处(地址: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3018室,邮箱scwlrsc@126.com)。四川文理学院将笔试考务费退还至报考者提供的银行卡上,逾期未提供或因个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费的,责任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站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9月1日至9月3日17:00前登录四川文理学院公招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文理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化学化工学院专职科研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学生工作部(政治辅导员)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共一科。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为习 近 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等方面知识,以及分析、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1年9月4日在四川文理学院(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1年9月6日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公布(包括报考者的岗位编码、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9月7日11:30前电话联系(0818-2790075)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1年9月7日17:00前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